江蘇省徐州市中等專業(yè)學校
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我校教職工開展科學研究,根據教育局關于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自然科學研究經費管理,提高自然科學研究經費使用效益,確保我校自然科學研究工作協調、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為促進我??茖W技術進步,設立江蘇省徐州市中等專業(yè)學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主要用于扶持我校教師開展科學研究,資助具有重要理論意義或應用價值的研究課題。
第三條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從??蒲邪l(fā)展基金項目中列支。
第二章項目資助對象
第四條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資助對象為在職在崗教師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
第三章項目申報與立項
第五條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申報評定程序:填報《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申請書》,教務處組織校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學校批準立項。
校級課題研究期限一般2年,到期不能及時結題自動終止研究。
第六條以下項目在立項評審時優(yōu)先考慮:
1.具有創(chuàng)新性或應用前景的項目;
2.能為申報更高級科研項目奠定基礎的項目;
3.碩士以上學位獲得者申報的項目;
4.其它經校學術委員會認定對學校相關學科建設,以及對科技產業(yè)發(fā)展有促進作用或有特殊貢獻的項目。
第七條以下幾種情況不予受理:
1.申請人申報時已有在研的校級以上自然科學研究項目;
2.申請人兩年內有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被中止或撤項。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八條項目獲準立項后,課題負責人應及時編制研究工作計劃,組織力量開展工作,確保項目按進度實施。
第九條項目主持人不得任意變動研究計劃,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或改變研究計劃的,由項目主持人提出申請,所在系簽署意見,經教務處批準后方可調整或改變研究計劃。
第十條科研發(fā)展基金項目經費實行??顚S谩?蒲薪涃M的具體支出范圍:
(一)直接費用
1.設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需要購置或研制的專用儀器設備,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要合理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鼓勵共享、試制、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
2.材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3.測試化驗加工及計算分析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加工及計算分析等費用。
4.燃料動力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專用的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fā)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5.會議差旅費:會議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或課題等活動而發(fā)生的會議費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控制會議規(guī)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準和會期。差旅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yè)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fā)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
6.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7.出版/文獻/信息傳播/專利申請/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yè)通信費、專利申請費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8.勞務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支付給課題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和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具體支出范圍按照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zhí)行。勞務支出必須由本人簽收,發(fā)至本人個人銀行賬戶,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9.專家咨詢費: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和課題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專家咨詢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10.其他支出:是指在科研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以上費用項目之外的直接開支。
直接費用中,會議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經費開支限額及開支標準,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預算批復和合同約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執(zhí)行。不得擅自調整、變更預算和擴大科研經費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
(二)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由學校根據項目預算一次性提取,統籌管理和使用。用于學校因承擔科研任務而產生的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及項目組的激勵費用,包括管理費、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等資源占用費、項目審計費及績效支出等。間接費用使用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提取的比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預算批復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執(zhí)行。
(三)協作費用
1.科研協作費用的轉撥須按科研合同并經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審批。申請轉撥經費的項目負責人應向學??蒲泄芾怼⒇攧詹块T提供該科研項目的批復、項目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資料。項目承擔單位要加強對外轉撥經費的監(jiān)督管理。
2.轉撥經費時,按照合作項目合同約定的外撥經費額度、撥付方式、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條款辦理。合作(外協)單位是公司、企業(yè)的,應提供收款單位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等相關資料;合作(外協)單位是學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公益性組織的,應提供收款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資料。項目負責人應對合作(外協)業(yè)務的真實性、相關性負責。不得層層轉撥、變相轉撥經費,不得借科研協作之名,將科研經費挪作它用。
項目經費不允許課題組以外人員使用,不得用于出國和與課題研究無關的開支。
第十一條校科研基金項目經費使用由項目負責人申請,教務處審查,財務處審核,并經相關校領導審核后報銷。
第十二條??蒲谢痦椖繉嵭兄衅跈z查制度。檢查內容如下:
1.項目主持人及課題組成員是否按計劃投入了力量,研究進展是否符合項目研究計劃的要求;
2.項目經費使用是否合理;
3.項目主持人是否取得了預期的階段性成果。
第十三條具有下列情況的研究項目,教務處將作撤項處理:
1.項目中期檢查時,無論何種原因,一直未開展實質性的研究工作;
2.項目實施情況表明主持人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和能力;
3.主持人因長期出國、健康不佳等原因不能正常進行研究工作;
4.主持人調離學?;蛞蚱渌螂x職;
5.未經批準擅自變動主持人或研究課題。
第十四條研究項目在研期間,如以同一研究主題申報獲得更高級別基金資助項目,按照相應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五章項目結題與驗收
第十五條項目結題申請驗收程序:
1.項目完成后,項目主持人應填寫《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驗收報告書》,連同最終成果及有關資料提交教務處,申請結題。
2.在分管校長領導下教務處組織專家組對材料進行綜合評價、驗收。
第十六條結題、驗收的標準及要求
1.申請結題標準。項目研究是否按原計劃完成所規(guī)定的任務指標。具體要求是:
研究項目分為一般項目、一般重點項目、重點項目三類。
(1)一般項目須在省級及以上期刊上發(fā)表論文(項目主持人為第一作者)1篇,或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等(項目主持人為第一創(chuàng)新者,有市級及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市級及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證明)。
(2)一般重點項目須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發(fā)表論文(項目主持人為第一作者)1篇,或者獲得一項外觀設計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項目主持人為第一作者),或有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省級及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證明)。
(3)重點項目須發(fā)表論文(項目主持人為第一作者)1篇被EI或SCI收錄,或者獲得一項發(fā)明專利(項目主持人為第一作者),或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證明)。
發(fā)表的論文,或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等,或獲得的專利,或取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研究成果必須與研究項目緊密相關。
2.項目完成質量參照以下指標評價:
(1)項目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論、觀點、方法和建議方案是否具有創(chuàng)造性和科學性;
(2)項目研究成果所依據和使用的資料、數據是否準確、完整;
(3)項目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及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進性;
(4)研究成果的理論意義和應用前景、技術的先進性及成熟程度達到何種水平,能夠取得怎樣的綜合效益;委托課題著重評價研究成果被委托部門的采納和認可程度;
(5)項目研究尚存在哪些不足,該領域尚有什么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有何進一步研究計劃;
(6)科研經費使用是否合理;
(7)研究成果有無剽竊行為。
3.未完成的項目,將作撤項處理。其項目主持人兩年內不得申請各級各類自然科學研究項目。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