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赴楚河校区开展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工作
作者:
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3-12-01 16:13
国有资产管理处赴楚河校区开展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工作
2023年11月29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赴楚河校区开展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完成待报废固定资产清点工作,提请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并通过校党委会及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处置工作。
本次共计清点处置86项资产,根据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徐州市市级行政单位报废资产集中处置统一回收管理的通知》(徐财资【2021】11号)联系中标回收企业,完成楚河校区多媒体楼411室已报废固定资产实物处置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