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学院报送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作者:
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3-02-12 14:15
各部门、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学院的资产管理,根据《徐州开放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开大委发〔2021〕21号)要求,各部门、学院需设置一至两名资产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变动、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将下发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及流程,并将组织资产管理员进行简单培训并落实责任制度,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请各部门确定资产管理员后,填写《徐州开放大学资产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于2023年 2月16日17:0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拖龙山校区行政楼1011室存档,电子版发至邮箱:1531842001@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 0516-83107399
徐州开放大学资产管理员信息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12日